红山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下辖区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,北纬42°13′,东经118°53′。全区东西长25千米,南北宽14千米。全区总面积506平方公里,建成区面积56平方公里(占中心城区面积50%以上)。因城区东北部有一赭红色的山峰,故史称红山,蒙语为“乌兰哈达”。居住着汉、蒙、满、回、朝鲜等22个民族。红山区是由1983年11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时改原县级赤峰市建立起来的,与沈阳、北京等历史名城具有较深的渊源,自古就有“东接辽沈,南依京畿”、“旱码头”之称。2013年,地区生产总值270.11亿元。三次产业比为2.7:50.7:46.6。汉代为匈奴左地,唐代属饶乐都督府,近代属中京,元、明代为蒙古属地。清乾隆三十九年(公元1774年)建城,清政府在此设乌兰哈达理事通判厅。后设通判厅(隶属承德府)。红山区辖11个街道、2个镇:西屯街道、三中街街道、永巨街道、东城街道、南新街街道、站前街道、铁南街道、长青街道、哈达街道、西城街道、桥北街道、红庙子镇、文钟镇。
红山“老赖”欠钱不还如何对付
有证据证明“老赖”欠钱不还,而且有还款能力,就能高枕无忧,万事大吉?要想让老赖受到严惩,还必须收集其拒绝履行判决、裁定或者妨碍执行地证据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材料:北京追债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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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财产将其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损坏或者赠送他人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致使不能执行的。应当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:笔录、证人证言、银行存款查询记录、担保函、转让合同、交易记录、财产过户登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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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具有协助义务的人,接到通知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。应当收集协助通知书、送达回执、调查笔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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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被执行人与有职务之人通谋,妨碍执行的。除了收集相关同谋证据以外,还要提供有职务之人的权限范围,及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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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以暴力,威胁等手段妨碍执行人员执行的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。相应的视频资料和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以证明暴力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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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判决、裁定,而使债权人遭受巨大损失的。债权人因“老赖”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的物损清单及二者有关联的证据材料。